办理军机处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清朝“军机处”的正式名称。
官署名。简称陕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
见“资(1)”。
杂任职名。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掌供毛笔之事。
官名。元置,为织染局长官。详“织染局”条。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译海军部各种文件、图表,各国海军建设、海防规划之文件书籍,编译中外海军史、海战史,承办印刷文件、图表等
官名。即“行部尚书”。
宋朝总领所干办公事简称。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府寺左尚方署,设丞。掌宫廷乐器制作。
① 宰相之职。《古文苑》卷一。董仲舒《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窃见宰职任天下之重,群心所归。”颗 县令之职。南朝宋鲍照《鲍氏集》卷九《谢秣陵令表》:“用谢刀笔,猥承宰职。”1、宰相的职位。汉董仲舒《诣
此言官位官秩比公。公是汉朝最高级的官,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东汉时太傅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其俸月谷三百五十斛(石)。“比公”,言其官俸比公。《后汉书·百官一》:“比公者四:第一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