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盐厅厅长
官名。清末盐政院北盐厅长官。宣统三年 (1911) 八月设,掌北盐厅事。十一月裁。
官名。清末盐政院北盐厅长官。宣统三年 (1911) 八月设,掌北盐厅事。十一月裁。
政区名。明制京师地区不设布政使司,各府、州直隶于京师,称为直隶。明初建都南京,直隶地区包括应天、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庐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徽州十四府;徐、滁、和、广德四直
官名。北魏太武帝时置,尚书省西部曹次官,协助尚书管理西部州郡及战事所需之事务。
以蓍草占问出仕为官的吉凶。《左传·闵公元年》: “初毕万筮仕于晋。”
即“主译者”。
官署名。民国置,为办理蒙藏事务的机关。初名蒙藏事务局,民国三年改称蒙藏院。直属于大总统,设总裁一人,总理院务,监督所属职员,副总裁二人辅之;下设参事、佥事、主事、司长、秘书、翻译官等。民国十七年,国民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所掌不详。杨晦曾任此官。见《辽史·能吏传》。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任用官员之方法。指不拘流品,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凡经博学宏词、经济特科、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以及会推、保举荐擢之人才,均属此例。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河道、水利及其他工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