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丞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为医令下属,秩正九品。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为医令下属,秩正九品。
官名。《洪范五行传》说:“集曹供输纳”。其职任为运集谷粮以实仓廪。(1)集曹参军。南齐时有此职,见《南齐书·百官志》。(2)集曹行参军。南朝宋始置,《宋书·索虏传》记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尹定任
官署名。清置,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掌本府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指太后的属官,按汉朝说,太后属官卿级的有少府、太仆、卫尉,称太后三卿。《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通典·职官九·诸卿下·内侍省》:“(汉)成帝加置太仆一
官名,汉置为大司马属官,掌选署功劳等。《后汉书·王霸传》:“及光武为大司马,以霸为功曹令史,从度河北。”
官名。唐、宋、辽置。详见“散骑常侍”。官名,三国魏置,掌侍从、规劝、顾问、应对。秦汉皆置散骑和常侍,皆为加官。魏文帝合二官为一,称散骑常侍。南北朝沿置。唐于中书、门下各置二人,左散骑常侍属门下省,右散
官名合称,即执马校尉与驱马校尉的合称。汉武帝置,掌选择好马。《史记·大宛列传》:“拜习马者二人为执驱校尉,备破(大)宛择取其善马。”参看“执马校尉”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外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避真宗谥号,改文明殿学士置。八年,丁度罢参知政事,遂加此职。不久,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改为观文殿学士。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各军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