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六、七品不等,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奏补。协同军医长医治伤病。
(1)杂任职名。唐于太医署置医生四十人,从医博士学习医疗技术,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医师。(2)伎术官名。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员额三十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定初进医生须取具本院医官、医士保结,先入院肄业。遇医生有缺,考试顶补。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②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营一人,六、七品不等,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奏补。协同军医长医治伤病。
(1)杂任职名。唐于太医署置医生四十人,从医博士学习医疗技术,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医师。(2)伎术官名。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员额三十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定初进医生须取具本院医官、医士保结,先入院肄业。遇医生有缺,考试顶补。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署名。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以抚绥流亡、营造宫衙为其目的。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袁绍置,掌邺城东门。见《后汉书·袁绍传下》。武官名,三国时袁尚之将审配以其兄子审荣任之,掌守邺东门,位低于将军。《后汉书·袁绍传》:“(曹)操出行围,配伏弩射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设丞。
清末地方驻防军,亦称巡防队。光绪三十三年 (公元1907年) 因为防军、练军及其他绿营、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经过挑选,汰弱留强,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身体强健者,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每省
官署名。简称“步军营”。清朝负责京师警卫、稽查之机构。以官署设于北城,又称“北衙门”。初为正二品衙门,设步军统领及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专管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兼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北齐书·皮景和传》:“又除并省五兵尚书,天统元年(565),迁殿中尚书。”其职掌与“五兵尚书”略同。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太子中卫率”省称。
参见“左中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