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并考验法官、书记、律师、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
官名。宋置此官,掌经制东南财赋。其职事与经制使大体相同。参看“经制使”条。
官名。北魏置,楼禀曾任此职。隋朝为太子宫门局长官,置二员,从六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太子宫门监。参见“宫门局”。
秦、汉为兵种名称,或置“材官将军”。魏晋南北朝为官署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中置,隶少府,设校尉为长官,掌土木工程用材木及工徒。东晋改校尉为将军,掌工匠土木之事,有营兵,隶中领军 (领
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有所谓八分为优、六分为平、五分为否的规定。分数相差二三厘者,允许作整分计算,但不得过一名,且须报请批准。所谓八分与六分,指由累积
官名。北魏置。是鲜卑语的音译。为皇帝身边侍从近臣,职掌不详。《元昭墓志》: “(昭)祖连,使持节、侍中、征西大将军,都督河西诸军事、内都坐大官、羽真、统乃突镇都大将,常山王。”还有内行羽真、内大羽真、
① 官立学校。西汉置于郡国。《汉书·韩延寿传》: “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平帝时郡国置学,县、邑、道、侯国之学曰校。东汉仍置于郡。东汉末曹操令郡国兴学,县满五百户则置校官,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戍卫,及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一一六七片: “癸酉卜,争贞,令多射卫。”
即“博尔赤”。
官名。东汉初年曾置,旋罢。三国蜀后主景耀(258—263)中置,位次大将军。十六国前秦亦于大将军外分置左、右大将军。皆为统兵武职。将军名号,东汉光武帝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李忠传》:“忠遂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