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等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即提升官等,为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实行,凡公务员考绩为第一等者,可予升等。如可从委任升为荐任,从荐任升为简任。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指御史。《新唐书·元稹传》:“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失宪臣体,贬江陵士曹参军。”
见“催纲官”。
见“八大臣”①。官名。清置,为内务府长官,正二品,从满洲大臣中选任,掌内务府政令、供御诸职,无所不综。其属有:堂郎中、主事、笔帖式。见《清史稿·职官五·内务府》。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置,各一人,从五品。参见“广东部”。
伎术官名。见“奉上太医”。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长官。武官名。辽置,见“大详稳司”。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军都部署司副长官。亦临时委任,收兵卸职,仍回本任官。
后宫女职。北魏置。择没入宫掖幼女中聪颖者入宫学,授以诗书,而后委以女尚书等需要文化的职务。《魏故宫御作女尚书冯女郎之志》: “年十一,蒙简为宫学生。”“十五蒙授宫内御作女尚书。”(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述律军为辽西北部驻军,设详稳以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