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阶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唐制,官员每年于小考后取得考牒,每五年大考, 综合小考等第, 决定升隆奖惩。等第高者,予以升阶。四次小考,总评中上者, 加官阶一级; 四考总评中中者亦进一阶;总评为上下者,加官阶两级;但官员进入三品以后,须经三十考方可进阶。但若政绩优异, 可破格加阶。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唐制,官员每年于小考后取得考牒,每五年大考, 综合小考等第, 决定升隆奖惩。等第高者,予以升阶。四次小考,总评中上者, 加官阶一级; 四考总评中中者亦进一阶;总评为上下者,加官阶两级;但官员进入三品以后,须经三十考方可进阶。但若政绩优异, 可破格加阶。
学校名。周朝置为王公贵族子弟之学府,即大学,高于小学一级。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束发受教,学习成年人的各种礼仪。《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官名。秦朝属治粟内史。西汉初隶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隶大司农。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主受郡国漕谷,管理国家粮仓。三国沿置,魏六百石、七品。两晋、南朝皆沿置,梁、陈隶司农卿。北魏仍隶大司农。
清朝官缺之一。以宗室人员充补之官员专缺。有宗人府监察御史及理事官以下,笔帖式以上各缺; 有从各部院衙门司官满官缺中改定之诸缺。凡宗室京堂以上得用满洲缺,惟内阁侍读学士之缺除外。外任道员以下官不授宗室,
官署名。洪武八年 (1375) 置,设令、丞。九年定制,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后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参掌给授诰敕之事。十八年罢。
官署名。简称都水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川泽、陂池水利之事,修筑道路、津梁、备造舟车、织造布帛、制作卷契、画一量衡之器。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五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七人。南京工部都水清
宫廷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地位高于太医令。别有“殿中太医都尉”。参见《宋书·礼志五》。
辽天祚皇帝败走乌古敌烈部,谟葛失来迎,率部人防卫,天祚帝封其为神于越。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泉府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