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长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 每卒长二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为卒长处理文书事务。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 每卒长二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为卒长处理文书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九人。掌审查请愿事项。
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统称。永安建制始设,各有专职,且分工极细。名称以职守不同各异。如负责后勤供应者,有“总圣库”,主接受各军官搜得之金银财宝,职同将军;“总圣粮”,主收发粮食,职同检点;“总油盐”主收发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官名。佐东冶令掌鼓铸。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内司服奄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即廷尉监。掌刑狱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清朝侍卫之一种。即靠近皇帝,常日直班内廷之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无定员。武官名。清代侍卫处所属有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等,均无定员,于侍卫及蒙古王公内特简,统于御前大臣。掌内廷侍值,
郡门下吏名。《晋书·职官志》记郡属吏中主记室与记室史并置,相当于东汉时郡府主计掾与记室史之职。参见“郡主记室史”。
①文书名。明、清之平行文。政府平行机关间行文时使用。如清康熙(1662—1722)时翰林院典簿厅为纂修实录,拟补缮写满字撰文中书事,行文内阁典籍厅时用之。② 明、清下级官员谒见上级时所呈递的名帖。清朝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