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五府,仍加“南京”二字,递成定制。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而无实掌。
官署名。明置,掌南京卫所、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城门管钥,由中府掌管。其官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见《明史·职官五·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五府,仍加“南京”二字,递成定制。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而无实掌。
官署名。明置,掌南京卫所、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城门管钥,由中府掌管。其官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见《明史·职官五·南京五军都督府》。
妃嫔号。北魏置,位在第一贵嫔夫人之下。《王普贤墓志》: “魏故贵华夫人王普贤,徐州琅邪郡临沂县都乡南仁里人也。”(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二)。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三班借差置,位在进武校尉下、下班祗应上,属无品武阶官。金、元皆置,为武散官三十四阶第三十二阶。金为正九品下。元朝为正八品,敕授。武阶官名。宋政和中
考试机关名。即“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见该条。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奏进告御史台、登闻检院理断不当事。其佐官有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属官有知法二员,从八品,女真、汉人各一员。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
即大宗正府札鲁忽赤。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封司”。
官名。①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曹操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三国魏末改名为“右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官名,周置,掌采集民间诗歌,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得失等。《汉书·艺文志》:“诗言志,歌詠言……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下级妄行号令。《左传·昭公二十年》: “内宠之妾,肆夺于市; 外宠之臣,僭令于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