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设此署,掌管收山泽所产冶矿铸钱等。后又加“都大”二字。参看《宋史·职官七·提举坑冶司》和“提举坑冶司”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所补用之缺,原非应补之缺,乃以现缺先用之例。有候补大员以小官之缺补用者,亦有候补官员以同品之缺补用者。部院宗属司员可借补满缺。笔帖式、库使等官可借补现缺,待本旗缺出再行还抵。
官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属枢密院。品秩职掌同前卫。以都指挥使为主官,员额三人;下设都指挥使二人,佥事二人,经历二人,知事二人, 照磨一人, 令史七人, 译史二人,知
汉军勇士名。指经过选择挑出的精勇而闻命前奔的勇士。《后汉书·宋均传》:“后为谒者,会武陵蛮反,围武威将军刘尚,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
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尚书·虞书·尧典》: “帝曰:‘咨,四岳’”,“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孔安国传: “分掌四岳之诸侯”。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保惠司设。掌商业诸事并农工商各公司保护、奖励、调查、禁令事宜,统辖京外各商业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
官名。春秋时期大夫所置属官。《左传·桓公二年》: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杨伯峻注: “贰宗亦官名。亦以大夫之宗室之弟为之。”
官名。隋、唐光禄寺太官署属官,隋朝十二员,唐朝十员,皆从九品下,其属有监膳史十五员,供膳二千四百员。掌监供膳食事。官名。隋唐太官署令的属官,秩从九品下。隋制十二人,唐制十人,掌监膳食之事。
有爵命之家。依其爵位等级,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汉书·食货志》:“令命家田三辅公田。”颜师古注引韦昭曰:“命谓爵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
官名。清初特设巡察地方之官。康熙十九年(1680),以刑部尚书魏象枢任之,以巡察畿辅,按治豪猾。雍正六年(1728),命国子监侍读励宗万任之,巡察山西。皆为临时差遣,不专设,事毕则解。官名。太平天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