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

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审判厅厅长兼任,典试委员十人,由委员长延聘或委任;监试委员四人,由委员长延聘或委任。凡年满三十岁以上的中国男子,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得应审判官考试:一、国内外公私立大学、专门学校修法律学三年以上得有文凭者;二、曾任帮审员或承审员一年以上,经正式委任者;三、曾任各法院书记官长、民刑事记录书记官满一年以上,并经司法部任命者;四、在前清曾充任各官署刑幕五年以上,并有原官(或现任本省荐任以上官)证明者。考试科目为中华民国宪法、暂行新刑律、民法、商法、诉讼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法院编制法、关于司法部分各项现行法令、设案判断。考试分笔试与口试两种:笔试考以上各科目,口试考以上第二至第五各科目。考试前先行甄录,试论文一道。录取者须先行学习五个月;检察厅一个月,审判厅刑事庭一个半月,民事庭和民事执行处一个半月,审判厅书记科一个月。期满成绩优良者,由高等审判厅以厅令委派试署各县审判官;成绩欠佳者延长学习期限。试署满一年后,经高等审判厅考核称职,呈请司法部任命;成绩欠佳者,延长试署期或撤销其审判官资格。

猜你喜欢

  • 引年致仕

    官场用语。官员已到或末到致仕之年,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退居就闲,援引七十岁休致之制,向朝廷申请致仕,称引年致仕。

  • 散位

    内官等级。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 (456)定后宫内官,以中才人、充衣为散位,明帝泰始元年(465)省。陈亦置,以美人、才人、良人为之,置无定员。内命妇位号。(1) 南朝宋孝建三年(公元456年)置中才

  • 西域大都护

    官名。十六国前赵置。刘曜以凉州张茂遣使称藩,授其为凉州牧,并领此职。后凉亦置。《晋书·吕光载记》“ (吕) 光以子复为使持节、镇西将军、都督玉门已西诸军事、西域大都护,镇高昌,命大臣子弟随之。”

  • 箴尹

    官名。又作“葴尹”。春秋时楚国置。主诤谏。《左传·宣公四年》: “(令尹子文)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杜预注: “箴尹,官名。”《吕氏春秋·勿躬》高诱注: “楚有箴尹之官,谏臣也。”官名。春秋时楚国有此

  • 内阁汉本房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又称汉本房或翻译房。掌收发通本,按定限照题本“贴黄”(提要)翻成满文,交满本房缮写,接原本之后;凡上谕、碑文、册宝、祝版等应译为满文者由本房翻译,交满本房缮写。设侍读学士四人,满、汉

  • 典东刑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东王府典官之一,掌刑法,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 簿曹

    官名,为“簿曹从事”或“簿曹从事史”的省称,掌管财谷簿书。《后汉书·百官志四》:“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汉朝刺史的佐官有“簿曹从事史”,掌管钱谷簿书。

  • 城门郎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隶殿内省 (即殿中省) ,后复隶门下省。员四人,从六品。唐朝沿置,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等事。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门局郎。后

  • 尚左员外郎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左选之事。

  • 京库

    官库名。太平天国后期置,见于《幼主诏旨》,大约是天朝圣库属下的天京圣库。参见“圣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