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
学校名。唐朝凡县皆置,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学生25~50人不等。辽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各县亦设学,教授生员。
学校名。唐朝凡县皆置,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学生25~50人不等。辽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各县亦设学,教授生员。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中大夫”。
指法庭或法院。古代大司寇听讼于棘树之下。《礼记·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因此,后来称法庭、法院为棘林。
官名统称。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 以前,以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借职、三班差使、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政和三年,改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革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 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
即“通政寺丞”。
吏名。晋朝置,为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者、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之属吏。
武官名。北周设置,为水军统帅。任此职者见《隋书·于仲文传》:兄,“大象中,以水军总管从韦孝宽经略淮南。”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少府少监。官名。见“内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