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门下小史
县门下吏名。汉置,《尉氏令郑季宣碑阴》所记均为门下之职,末有直事小史三人,门下小史一人。汉代郡国小史中有铃下、伍伯,《后汉书·酷吏·周纡传》有县铃下,注引《汉官仪;说:“铃下……以名自定者也。”亦为县小史的一种。三国魏县小史中亦有铃下、伍百,见《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略》。魏系承汉而置,则汉县似亦应有伍百。又《宋书·职官志》说:“诸官府至郡各置伍百。”是县不置伍百,但下文又说:“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伍佰,以象师从旅从。”则似县亦置伍佰。
县门下吏名。汉置,《尉氏令郑季宣碑阴》所记均为门下之职,末有直事小史三人,门下小史一人。汉代郡国小史中有铃下、伍伯,《后汉书·酷吏·周纡传》有县铃下,注引《汉官仪;说:“铃下……以名自定者也。”亦为县小史的一种。三国魏县小史中亦有铃下、伍百,见《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略》。魏系承汉而置,则汉县似亦应有伍百。又《宋书·职官志》说:“诸官府至郡各置伍百。”是县不置伍百,但下文又说:“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伍佰,以象师从旅从。”则似县亦置伍佰。
官名。元置,为正七品或从七品官。有的为提领所长官,类似明清的县官。《元史·百官四》:“提领所凡十有一:大都保定、河间真定……等处各设所,秩正七品。每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各一人,正八品,掌王府中医疗之事。
官署名。北齐始置,掌东宫供奉事务,有中庶子、中舍人、通事守舍人、主事守舍人,各四员,领殿内、典膳、药藏、斋帅等局。隋朝置左庶子二员、内舍人四员、录事二员、主书令史四员,统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
官名。春秋战国置。①掌宫室都邑修造的工官。《礼记·杂记下》: “匠人执羽葆御枢。“孔颖达疏: “匠人主宫室,故执盖羽御枢。”《周礼·冬官·考工记》: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② 掌农田水利工程的
官署名。隋朝门下省置,掌符玺。设监二员,直长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监为郎,置二员。官署名。隋初置,属门下省。设监二人,直长三人。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废符玺局改置符宝郎。
①官名。春秋时晋、随等国设。又称“车右”或“右”。车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执戈盾护卫主将。兼管车中使役之事。大夫爵。《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 (晋文公)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桓公
官名。清朝管理钦天监事务最高长官。乾隆十年(1745)设,特简。总领监务。钦天监原属礼部,至此,始为独立机构。官名。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设,地位在钦天监监正之上。参见“钦天监”。
官名。见“左右羽林率上士”。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 (1377) 置,以授光禄司司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则授寺丞。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经理被服,发放军粮,以及战用粮秣、炊具、马装、器具之购备,并兼管被服呢革各厂。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