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正四品,同年即罢。详见“左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正四品,同年即罢。详见“左侍御史”。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官名,辽置,掌管皇族军政事务。见《辽史·百官志一·舍利司》。
医学学官名。见“医博士”。
三公之位的代称。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三足,故用为三公的代称。司即职位、掌管。《后汉书·谢夷吾传》:“宜当拔擢,使登鼎司。”《后汉书·袁绍传》:“司空曹操祖父腾……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官署名。民国置,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行政审判、监狱及保护等事。设总长一人,综理部务;次长一人,辅佐总长处理事务。所属有总务厅,及刑事,民事、监狱三司。国民政府成立后,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掖庭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宫教博士二人。唐改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帐、女工。
官名。见“左校令丞”。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齐与北魏设置。《金石萃编》一记《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有省事二人。南齐州、郡均置省事,见《南齐书·王敬则传》。北魏州省事见《金石萃编》三○所收东魏时建立的《敬史君碑》。参见“郡省事”
官名。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雍正十年(1732)设,额设一人,正四品。乾隆三十七年(1772)定为三品虚衔。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县平级,长官为土知县。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参见“土司”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