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平章事
官名。渤海国官,居中台省。
官名。渤海国官,居中台省。
周朝乐官统称。《国语·楚语下》: “宴居有师工之诵。”韦昭注: “师,乐师也。工,瞽蒙也。”乐师、乐官。《国语·楚语上》:“宴居有师工之诵。”注:“师,乐师也;工,瞽矇也。”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见“使院牙职”。官署名。节度使留后(官名)的官署称使院。《资治通鉴》唐天宝六载十二月:“常清至使院,使召德诠。”
见“五威司命”。官名,为五威司命的省称。《后汉书·隗嚣传》:“司命孔仁纳言严尤、秩宗陈茂,举众外降。”司命掌察举上公以下非法者,《汉书·王莽传》:策命统睦侯陈崇曰:咨尔崇。夫不用命者,乱之原也;大奸猾
官名,秦汉皆置,掌治京师。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又改左内史曰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附设简易庭),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独立行使职权。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
官署名。清后期中央海关行政机关。咸丰十年(1860)设于上海,同治三年(1864)迁北京。掌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置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分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五科,造册处、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
属名。宋朝都大提举茶场司长官。参见“都大提举茶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