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刑寺

司刑寺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寺。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大理寺为司刑寺,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大理寺”。

猜你喜欢

  • 农工商部右参议

    参见“农工商部左参议”。

  • 经会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银钱物品之出纳,岁汇报京师户部,并请领用物。

  • 郡辞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后汉书·百官志》记公府辞曹主辞讼事。汉代亦置辞曹,《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辞曹史二人。《洪范五行传》说: “辞曹共讼诉。”所掌与公府同。

  • 运曹

    官署名。①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置,设郎。东晋省。②公府僚属诸曹之一。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设参军。南朝宋省。

  • 皇太子惕隐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皇太子惕隐司长官。

  • 府州县的等级之一。(1) 县。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2) 州。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3) 府。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参见“望”。

  • 节史

    郡门下吏名。晋置,见“郡小史”。

  • 哲人奇士逸伦屠钓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贤良忠直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孙逖及第。

  • 磬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磬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盘水加剑

    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