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弓矢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弓矢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俗称,即饮食录事,掌纠饮食。《称谓录·酒·司过之吏》:“(三国)吴孙浩,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
官名。宋置,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参见“提举市舶司”。
七校尉,简称七校,详见“七校”条。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家居被召, 因需缺而预补者, 称为添注。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爵位、封邑的代称。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名。唐朝后期置,为节度使属官,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及号令升纳之事。宋初沿置。太祖乾德二年(964),令两使留后奏荐历两任有文学者充任。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977),命有出身人充任。后逐渐成为选
官名。北齐置。详见“右牝署”。
官署名。南朝刘裕始建宋朝,将原相府细作署划归宫廷,设令、丞,掌监制供奉御用精巧珍宝器玩,隶门下省。后改名御府、中署。齐、梁、陈复名细作,梁、陈改隶少府卿。北齐亦置,隶太府寺。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府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