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件上诉案件为题,令应试者详细叙述事实和理由,拟具判词作答;口试方法由典试委员会临时决定。再试若不及格,得补习六个月,期满后由监督长官呈请特试。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件上诉案件为题,令应试者详细叙述事实和理由,拟具判词作答;口试方法由典试委员会临时决定。再试若不及格,得补习六个月,期满后由监督长官呈请特试。
民国置,为县、市教育行政机关。民国十一年改县劝学所为教育局。国民政府成立后,各市也相继设立。凡县、市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公园等文化事业均归其管。设局长一人、督学及局员数人。
官署名。清代刑部按省分司,各掌其省的刑狱。共十八司: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奉天、直隶、督捕清吏司。每司除掌本省(区)刑狱外,兼掌在京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正位閤门之禁及承奉宫中事务。设令、丞、局长领局事,秩从八品、从九品,宣宗兴定五年 (1221) 升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辖有各殿位都监、同监数人及御直、内直共六十四员。
汉代别将之一。《汉书·功臣表》记宋子惠侯许瘛“以汉三年(公元前204年)用赵右林将初击定诸侯。”颜师古注:“林将,将士林, 犹言羽林之将也。”
武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据《左传》记载,晋于武公元年(鲁庄公十六年,公元前678年)始置一军,晋献公十六年(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 扩为上下二军。《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记其年“晋始作三军”,疏: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普赡仓,文宗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即“检详官”。官名。宋置,掌审定枢密院诸房公文。《宋史·职官二。检详官》“熙宁四年置,视中书检正官。元丰初定以三员。”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三十一载:“乾顺遣首领德明雅逋木攀。”德明为雅逋木攀的官称。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专管军中所需的绳索。
官署名。辽朝置。《辽史·地理志》:庆云山“置藩、汉守陵三千户,并隶大内都总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