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绩员外郎
官名。即考功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考功员外郎。
官名。即考功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考功员外郎。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副长官。又称“内阁协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或二人,特简。为国务大臣副领袖。掌佐总理大臣辅弼皇帝,总理政务。总理大臣因事未能到阁,得代为办理。九月,省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增置资德院为太子官属,置一人为主官。成祖即位罢。
官名。法曹长官。西晋末丞相府置。东晋、南朝宋公府、将军府沿置。南朝宋七品。北宋仅置于开封府,正七品下,掌检定法律,审议、判决案件等,徽宗崇宁三年(1104)后无闻。又为“法曹行参军”、“法曹参军事”省
唐朝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唐会要》卷五五《中书舍人》: 宣宗大中六年(852)六月敕,“每选知制诰,于尚书省六行郎中官选择有文学行实、公论显著者,以备擢用,不得偏取前行正郎。”
官署名。即“稽勋清吏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佐司土中大夫、小司土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土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明朝以皇帝传旨授予的官职。行于明宪宗成化间 (1465—1487),文武僧道由此授官滥至数千。孝宗即位后尽予汰革。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遴选官员方法之一。官员出缺,或由九卿保举,或由吏部提名,均应将候选名单题请补用,名单内一般每缺开列两名人选,一正一陪,其正取者称拟正,备取者称“拟陪”。
乐官名。掌宫廷舞蹈。《后汉书·献帝纪》:建安八年(203)“公卿初迎冬于北郊,总章始复备八佾舞。”李贤注:“总章,乐官名。”三国魏至南朝置总章监。又有“总章工”、“总章校尉”等官。官名。三国魏青龙三年
官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置,为尚书省民部曹长官。至恭帝建六官府,遂罢。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复置,由户部总部郎中改名,正五品,二十三年废。参见“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