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朝置。掌制作车轮。《礼记·杂记》:“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郑玄注: “轮人,作车轮之官。”《周礼·冬官·考工记》:“轮人为轮。”官名,周置此官,掌制造车轮及有关部件。见《周礼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清朝对中央各部、院所设七品官之俗称。参见“小京官”。官名。清代六部诸司中有七品小京官,为郎中、员外郎、主事之下的司员。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官之下。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茶草以供丧葬。《周礼·地官》: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掌以时聚荼,以共丧事。征野疏材之物,以待邦事,凡畜聚之物”。官名。周设此官,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
右都督的省称。《三国志·吴书·朱然传》:“(孙)权与蜀克期大举,权自向新城,(朱)然与全琮各受斧钺,为左、右督。”都督,统军大将。《三国志·吴书·孙权传》:“瑜、普为左、右督,各领万人,与备俱进,遇于
即“警巡院”。
僧官名。元置,见“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