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资(1)”。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即“左卫将军”与“右卫将军”的合称。官名合称,即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曹魏元帝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即位晋王后,分中卫将军为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以羊琇任左卫将军,掌佽飞、虎贲、前驱、由基、强弩及
官名。东汉少府所属有守宫令及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魏晋守宫令转属光禄勋,秩六百石,第七品,职掌与汉同。梁陈光禄卿所属亦有守宫令。北齐于光禄寺设守宫署,置“守
官名。见“司仆寺”。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即官员之缺分。为内外官缺之统称。清朝中央及地方各级衙署之官员皆有法定之员额,此种空缺之员额称为缺分。凡内外官之缺,有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汉缺之不同,按旗籍分别选授。
即银牌,又称平银牌。参见“牌符”。
官署名。明初于工部所属将作司下设。洪武六年(1373)置,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掌营造供需诸事。十年随将作司同罢。
清代专司漕粮监兑的地方佐贰官。清初漕粮监兑之事,均由各府推官任之。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裁撤各省推官,漕粮监兑之事改委同知、通判。清制共设管粮同知六人:山东武定,江南江宁、苏州、松江、凤阳,浙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