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职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武官名。金置,属殿前都点检司。秩从五品,员额八人,掌总领亲军。凡宫城诸门禁卫,并行从宿卫之事,均为其所掌。
官仓名。明置,属户部。掌军粮积储。置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副使俱裁革。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①明、清官员标志。以写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颁给地方大员 (如总督、巡抚或钦差大臣),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称王命旗牌。②官名。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也简称为旗牌。1、皇帝命令的标志。明清制度,以上
官名。即内府令。
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官名,辽置,见“著帐户司”。
官名。又称“驺子”。掌驾车之官。《左传·成公十八年》: “程郑为乘马御,六驺属焉,使训群驺知礼。”孔颖达疏: “驺是主驾之官也。”官名,春秋则有此官,属乘马御,掌驭。《左传·成公十八年》:“程郑为乘马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宫廷丝织品。隶太府寺中尚方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