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曹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弓弩署置,隶军器监; 军器监罢,则隶少府监,玄宗天宝六载(747)定隶军器监。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另有监作、典事等。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以礼法防禁邪恶,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周礼·地官》: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官名。周置,掌诛让万民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十六国后凉吕光置。《晋书·秃发乌孤载记》: “吕光遣使署(乌孤)为假节、冠军大将军,河西鲜卑大都统,广武县侯。”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所属伊耆氏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同“宪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农民军攻克北京,于原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各设尚书一人,多以明朝投降官吏充任。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又名将作少府),掌建筑用石的保管等,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①官名。南北朝置,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原为州、府掌管文书的佐吏。《南史·恩幸传》:“故事,府州内部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