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告身

告身

授官之符。《北齐书·傅伏传》: “周克并州,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即给告身”。《新唐书·选举志下》:唐朝授官“皆给以符,谓之‘告身’”。中唐府库无蓄积,朝廷专以官爵赏功,诸将出征,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特进、列卿、大将军,下至中郎、郎将,听临事注名; 其后未有告身,先给信牒,授人官爵。宋朝妃嫔、王公、文武品官、内外命妇及受封赠者皆给,由官告院掌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人品者给告身,无品者给黄牒: 其绫纸幅数褾轴各色,皆视其品之高下,应奏钞画闻者给之。


委任官员的文凭。南北朝时,南朝称“除身”,北朝称“告身”。《北齐书·傅伏传》:“周克并州,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即给告身。”唐朝后期,有空白告身,随时可填人名。见《资治通鉴》唐至德元年。

猜你喜欢

  • 犯选格

    金制,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称为犯选格。

  • 司弓矢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司弓矢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弓矢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司弓矢”。

  • 军法局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以局长为主官。局由分庶务,卫生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法司”,参见该条。

  • 中军兵马使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之一,出征则置一员。

  • 墨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墨曹”。

  • 持节

    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以示其威权。魏晋以后,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亦持节,以示权位与尊

  • 右骁卫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右卫将军分知助铺

  • 币制局总裁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币制局的副长官。见“币制局”。

  • 夔府行省

    见“夔州路行省”。

  • 大理都元帅府

    见“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