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分设总务、地籍、地价、地权四处。设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处长四人,参事一至三人,秘书二至四人,科长、科员、技正、技士、技佐等各若干人,视察三至五人,估计专员四至六人,会计主任、统计主任各一人,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郎中。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祠祭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增设满洲郎中一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见“文书库”。
参见“左庶子”。官名。太子庶子,到隋朝分为左右,分统门下坊和典书坊事。门下坊统司经局、宫门局、内直局、典膳局、药藏局、斋帅局。司经局置洗马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宫门局置大夫二人。内直局置监、副监各
官名。简称广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郎中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
工商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于南京,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五月公布的《国货陈列馆规程》设馆长一人,由部长委任;技术员、事务员若干人,报部委派,名额由部核定。馆内分置三股:总务股,掌收发撰拟保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为地官府所属,正五命。任左遂伯中大夫者,见《周书·赫连达传》:“六官建,授左遂伯,出为陇州刺史。”亦有不分左右的,《周书·儒林·乐逊传》:“保定二年(公元562年)迁遂伯中大夫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纳诸路州府买扑场院所收课利。
官名。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司置一人,位在副都指挥使下。南宋时,定为从五品。每军亦置,位在军都指挥使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掌观测太阳及其云气的变化,以辨吉凶,下设视祲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