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副都统者即设之。主要设于盛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额十六人,正三品。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
官名。清朝旗兵将领名称。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率兵防守。受巡抚节制。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副都统者即设之。主要设于盛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额十六人,正三品。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
官名。清朝旗兵将领名称。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率兵防守。受巡抚节制。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官名。重、黎二氏,原为司天地之官,后作为官名。《国语·楚语下》:“重、黎实使天不通者……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注:“重、黎,颛顼掌天地
官名。北魏置。负责户籍的清定。《魏书·外戚传上》: “太和(477—499)中初立三长,以(闾)庄为定户籍大使,甚有时益。”
女子任博士者称女博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文昭甄皇后》:“后年三岁失父。”注:“兄谓后言:汝当习女工,用书为学,当作女博士邪?”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行人司,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行人司。只设右司副一人,从七品,无所职掌。
见“都统制”。
官署名。辽北面军官。辖凤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嗣王蕃王府、庶子府、庶姓持节府属官,自流外五班至一班不等,依府主地位高低而定。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知非子《金陵杂记》说:“专司收养受伤贼匪,为功臣衙。”
官名。渤海国置,司膳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