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选举;二、公共团体;三、赈恤、救济;四、公私慈善、公益财团;五、征兵、征发;
见“额驸”。
见“牌符”。
明代陪都之称。见“陪都”。
官名。亦作乙室巳国舅小翁帐敞稳。辽国舅帐乙室巳分作二房,曰大翁、小翁,此为主持乙室巳小翁房事务的官员。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称“南大王院”。详见“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①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上士二人,下士二人。一说为周朝置。掌群右之政令;充王车右。《周礼·夏官 ·序官》郑玄注:“右谓有勇力之士充王车右。”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夏官府。以司右中大夫为长官,下
官署名。宋朝宗正司所属机构。徽宗崇宁元年(1102),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各置,供宗室疏属居住,并置学立师加以训导,设大、小学教授掌教学之事。南宋沿置,设教授及监门官。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置于王屋(今山西王屋),掌采伐材木,有监、副监、丞、监作等属。②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