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校
见“城门吏”。
见“城门吏”。
官名。汉、晋有之,例由令长自辟署。隋炀帝时,诸县始遍置。唐朝赤县置二人,其他县置一人。初以流外人充任,高宗时始定为品官,任上县者,正九品下。负责勾稽县署簿籍,纠正县内非违。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
官署名。北宋于陕西沿边诸州置,掌商人入中现钱与粟帛,按值予以茶盐。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北路兵马。
官名。① 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师、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战国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军政。西汉不常置。平帝、新莽时皆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水”。
官名。宋太祖建隆(960—964)中置,掌南郊仪仗之事,设副都部署佐之。后不常置。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置司真定(今河北正定) ,监治真定、保定、顺德、广平、彰德、大名、怀庆、卫辉、河间等路。二十四年,移司于大名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名。隋朝诸王国置,各一员。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正九品下,掌府内杂事。
官名。南齐置。参见“校籍郎”。
官名。唐朝太常寺汾祠署次官,置一员,从八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