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曹参军事
官名。① 唐朝王府属官,置一员,正七品上,掌其府土功、公廨等事。②唐朝地方属官。三都各置二员,正七品下; 大都督府各置一员,正七品下; 中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上; 下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河津、舟车、桥梁、廨宇、采冶、工艺诸事。多省称为士曹参军。
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大都督府(中下都督府不设),职掌同州司士参军事。宋沿唐京府之制,置士曹参军事于开封府。参见“司士参军事”。
官名。① 唐朝王府属官,置一员,正七品上,掌其府土功、公廨等事。②唐朝地方属官。三都各置二员,正七品下; 大都督府各置一员,正七品下; 中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上; 下都督府各置一员,从七品下。掌河津、舟车、桥梁、廨宇、采冶、工艺诸事。多省称为士曹参军。
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大都督府(中下都督府不设),职掌同州司士参军事。宋沿唐京府之制,置士曹参军事于开封府。参见“司士参军事”。
即丞相。《资治通鉴》晋咸安二年:“元相之重,储傅之尊。”参看“丞相”条。
官名。三国蜀置。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见《三国志·郤正传》、《华阳国志·刘后主传》。官名,三国蜀置,为皇帝近臣,殿中武官。《三国志·蜀书·郤正传》:“(魏灭蜀后)后主东迁洛阳……蜀之大臣无翼从者,惟正及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所以称“知”者,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由别敕规定,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自魏晋以后,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或称知, 或称典知, 或称总知,
官名。宋朝礼部试置, 佐知贡举主持考试。皆临时差官,以防事先请托。官名。宋置,为权知贡举的副职,见“知贡举”。
以诸郎组成的宫殿宿卫组织。秦时宫殿宿卫, 除卫尉所领的南军之外,又有殿中诸郎,其首领称郎中令,汉代改称光禄勋。郎卫与南军卫士的分工是:郎卫掌宫内的诸宫殿门户,南军卫士则掌管宫门的屯卫及宫中的徼巡。此外
宋朝起居郎与起居舍人合称。《宋史·职官三》: “间有不次擢用者,则自二著躐升二史,以至从列。”1、左史和右史的合称。《后汉书·荀悦传》:“朝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2、史官和历官的合称。古代史
官名。宋置此官,掌经制东南财赋。其职事与经制使大体相同。参看“经制使”条。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整理扬子江水道,消弭水患,发展航业起见设置本会。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三月十三日公布的《交通部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章程》规定,其职务为测绘水道,疏濬江流,修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一品或从一品。佐外务部总理亲王办理交涉事务。宣统三年(1911)省。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为外务部的副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