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丁
(1) 宋乡役名。轮差乡村第四、第五等户充任,隶属于耆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壮丁废。(2)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保内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人称为壮丁,常被编组成壮丁队,充修筑公路等劳役,以及被征抽服兵役。
(1) 宋乡役名。轮差乡村第四、第五等户充任,隶属于耆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壮丁废。(2)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保内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人称为壮丁,常被编组成壮丁队,充修筑公路等劳役,以及被征抽服兵役。
汉朝将军名号。《汉书·匈奴传》:“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上郡为郡名。汉朝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匈奴传》:“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
官名。掌服饰的官员。《吕氏春秋·仲秋》:“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常,制有大小,度有短长,衣服有量,必循其政,冠带有常。”高诱注: “司服,主衣服之官。将饬正衣服,故命之也。”《周礼》春官有司服,“掌
官名。也写作“辩铜令”,辩通辨。汉设此官,属水衡都尉,负责鉴别铜质好坏,为铸钱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官名。东汉、三国魏、蜀、晋朝置,西曹低级官吏,位低于属,掌文书等。官名,东汉置,位低于掾、属,掌文书等。三国魏、蜀和晋沿置。
官名。突厥官,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左五咄陆部置五啜: 处木昆律啜、胡禄屋阙啜、摄舍提暾啜、突骑施贺逻施啜、鼠尼施处半啜。
见“督邮书掾”。官名,汉置,为郡佐吏,简称“督邮”。详“督邮”条。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蛮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爵名。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子下,二品; 南朝沿置,梁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六品,秩视二千石; 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