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复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调解民众纠纷。《周礼·地官》: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官名。周置,掌调解仇怨,
官名。柔然兵豆伐可汗(社仑)置,统领百人。《魏书·蠕蠕传》:“始立军法,千人为军,队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
官名。北周置。简称“司卫”。侍卫长官,掌东宫卫士,在非常时期亦可统率皇帝宿卫兵马,权任甚重。周武帝北征至云阳宫,患病,召宇文孝伯授以此职,总宿卫兵马事。分置左、右。其下设左、右司卫中大夫、司卫上士、司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三军粮料、诸州刍粟给受、诸军校口食、御河漕运、商人飞钱。
官名。明为中书舍人、行人、评事、博士之合称。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从九品,二十四掌之一。唐沿置,属尚服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衣、典衣之佐,协掌衣服首饰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正八品,掌御用衣服首饰等。见《新唐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见“和硕贝勒”。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盖主管锐(矛)类兵器。《左传·成公二年》: (保者)曰: “锐司徒免乎?杨伯峻注: “锐是古代矛类兵器,”“‘锐司徒’或是主管此种兵器之官。”武官名。春秋时齐国设置,见《左传·成公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罪犯搜索、逮捕、解送、罪证搜索检查,稽核违警罪处分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