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某国详稳司”。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一人,正九品,掌陈仪式。
官名。明洪武十年(1377)于各祠祭署置,一人,正七品,以宦官充任,二十四年改置奉祀,以流官充任,隶太常司(后改太常寺)。参见“祠祭署”。
审刑院简称。
前代的君主,多指开国之君。《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姓刘,讳备,字玄德……先主少孤。”
科举制度。经会试、殿试,分三甲取中进士,谓之登科。唐制, 礼部试放榜, 只称及第,取得出身。复经吏部考试中式,方称登科,始得任官。如韩愈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即指仅及第而未登科。
金代以司农司官员分察州县官吏的制度。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司农司,兼采访公事。自司农卿以下各官均须出外巡行,察官吏之臧否而升黜之。《金史·百官志一》记述此制的成效说:“使节所过,奸吏屏息,十年之
爵名,汉置。侯为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一级。《汉书·武帝纪》:“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
官名。见“侍郎右选郎中”。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有祠祀史,位在祠祀掾下,佐掾掌祠祀诸事。见《隶释·三·无极山碑》。也有人认为祠祀史为郡佐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