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簿厅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件;录事三十人,秩八至九品,掌缮写文牍,承办总务。
大理院内部机构。掌法庭的录供,例案的编辑及本院文牍、会计事务。主官有都典簿一人,秩从五品,下设典簿四人,秩从六品,分任文牍、会计事务,并监守印信;主簿六人,秩正七品,掌录供、编案、译电及督同录事缮写文件;录事三十人,秩八至九品,掌缮写文牍,承办总务。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① 官场用语。宋朝一品至九品官员之家称为官户。进纳出身者,须至正七品以上,始为官户。触犯刑律时,按不同品级享有议、请、减、赎的特权。并可免除大部分职役。②没入官家为奴者,其户称官户。《唐律疏议》卷一《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鸿胪寺,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
见“登闻鼓院”。官名。辽置,见“登闻鼓院”。
(1)清代士兵,经制的(即国家常设的)称为兵,非经制的称为勇。清末新军士兵分为目与兵两级,又各分正副。参见“目兵”。(2)北洋政府规定,兵的地位在军士之下,分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级;海军则分一等
官名。唐朝陪都洛阳实际行政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升河南府长史置,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务,东都牧缺,则行其事。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名。简称大都兵马使。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为大都兵马司长官,正四品,置二员,全称为大都路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下设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
元朝官署名。秩正三品,隶詹事院、储政院。设于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7)复立,七年罢。泰定帝泰定元年 (1324) 再立,文帝天历元年(1328)罢。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选人士,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