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分辖十大营,后藏设三品官四人,分辖三大营。缺出以小营官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属唐古特营官。掌管地方行政、司法、军事、税收各项事务。前藏员额十九人,秩五品,分驻于乃东营、琼结营等十大营,每营一至二人,后藏员额四人,分驻拉孜等三大营,惟官品较前藏高二等,为三品,相当于前藏噶布伦的品级。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十九人,分辖十大营,后藏设三品官四人,分辖三大营。缺出以小营官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属唐古特营官。掌管地方行政、司法、军事、税收各项事务。前藏员额十九人,秩五品,分驻于乃东营、琼结营等十大营,每营一至二人,后藏员额四人,分驻拉孜等三大营,惟官品较前藏高二等,为三品,相当于前藏噶布伦的品级。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简称宣抚司,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许以便宜行事,询访民间疾苦。绍兴元年(1131),以淮南守臣多阙,又于淮南置司。二年,又于扬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收发本司应办的交议阁钞折件及京外各项公文。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吏名。晋朝置。位从公以上诸府僚属诸曹低级属吏,位在令史下。官名。晋初公府属官,分在诸曹办事,其地位低于令史。《宋书·百官志上》记晋初凡位从公以上,府内诸曹除掾、属外,“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由捐纳出身者用此称。候补候选改入捐班人员,其官阶班次业经更易,仍俟该员赴选文结或注册呈结到部后,扣限铨选。
官名。南朝宋诸州置。职同部郡从事。参见该条。
东宫官名。东汉太子属官有中允,后不置。唐太宗贞观(627—649)初改太子中舍人置,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内允,旋复旧名。龙朔二年(662),改为左赞善大夫。咸亨元年 (670),复置。其后以二员
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北洋政府时期设置。(1)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由村长、副村长和闾长组成。采取合议制。其职权为:一、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
官名。国民党政府总统府设置,员额十四人,承秘书长之命,办理呈府备案各项规程章则及各机关工作报告的审核编辑等事项。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改尚书省讲议武备房置,掌讨论武备,以知枢密院事提举。三年罢。
官署名。南宋置,掌发卖香药、匹帛,收其值纳左藏南库。隶太府寺,由太府寺丞专管,其下设监官。官库名。宋置,属太府寺。掌发卖香药、匹帛,所得之款项,交于左藏南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