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弓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掌制造弓矢。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设双搭、成吉里、通州三弓局,各置大使、副使一员。
官名。汉朝置。三国、两晋、南朝宋、陈沿之,军中及州、郡皆置,属部曲督。三国魏时规定须留家属作为人质,西晋武帝泰始元年(265)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八品。泛指部校尉和军候。汉朝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称部,
官名。元置,为中尚监的佐官。见“中尚监”。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孙权置。南朝梁沿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罢。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
官名。相传尧舜时置。掌农田耕种。《史记·五帝本纪》: “舜曰: ‘弃,黎民始饥,汝后稷播时百谷’”;“弃主稷,百谷时茂。”农官名,即田正。田正为农官之长,掌播殖。《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稷,田正也。
官署名。元文宗至顺二年(1331)置,全国共设十六处,分掌各地僧尼事务。秩正三品,以达鲁花赤、总管、同知为正、副长官,其中总管由僧人担任,其余由宣政院选任。惠宗元统二年(1334)罢。官署名。元至元二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
即“马步”。官名。辽置,为石烈夷离董(大部族)或石烈令稳(小部族)的副职,属北面部族官。《辽史·国语解》说:“麻普即麻都不,县官之副也。初名达刺干。”参见“石烈”。
官名。元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始置,秩从六品。掌祭祀社稷之事。设令二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
官名别称。唐朝以来,贡举之士称有司为座主。见《日知录·科举·座主》。参见“座师”。唐代进士称知贡举为座主。《旧唐书·令狐峘传》:“衢州刺史田敦,峘知举时进士门生也。初峘当贡部,放榜日贬逐,与敦不相面。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催总”设,用八品衔。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并兼掌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