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内外诸军事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官名。隋恭帝义宁元年(617)置,以太尉唐公李渊为之,总掌军国机务。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一日公布的《国营基本工业工厂设计委员会章程》规定,其宗旨为拟定国营基本工业各工厂的具体详细计划及预算。本会委员除工业司司长及技监为当
杂任职名。唐少府所属杂匠一百二十五人,分配在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司充任造作工役。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内率副贰,员一人,从四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降其品。唐朝为太子右内率府次官,员一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奉裕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名右内副率。北宋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西汉置,或说掌制陶瓦。属少府,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囚徒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
官名。清末弼德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专任六人,兼任四人,请简。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金银局改置,秩正六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后升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参见“金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