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典官
太平天国官类名,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见“典官”。
太平天国官类名,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见“典官”。
1、天子的别称《礼记·曲礼下》:“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注:“畛,致也,视告致于鬼神辞也。”疏:“此谓天子巡守视告神辞也。”《尚书》中称天子曰王,《春秋》中称天子曰天王,因这时一些诸侯自封
官名,泛指管酒的官,汉置,掌制酒卖酒收酒税。也称酒榷官。见《汉书·食货志下》。官名。晋置,《水经注·耒水》:“(桂阳郴县)县有渌水……注于耒,谓之程乡溪。郡置酒官,酝于山下,名曰程酒,献同酃也。”酃指
官、百官。晋代陆机《陆士衡集十·晋平西将军孝侯周处碑》:“汪洋廷阙之傍,昂藏寮寀之上。”江总诗:“畴昔同寮寀,今随年代改。”寮寀,也写作僚寀。
宦官职名。明制,景皇陵、皇太子坟、王坟、妃坟、公主坟,各设掌府官一人,佥书十余人不等,以供修理、洒扫、看守香火。凡有祭祀,即由本处掌府官行礼。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领军卫”,见该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 十二月,由四川行枢密院改置,简称“四川行省”。置签省官员。十年四月罢,十五年复置,次年又罢。十八年,陕西四川行省分省成都,称四川行省或西川行省。二十三年,正式分置四
官名。(1)南京临时政府设于海军处和造币总厂,分别为处和厂的副主官。(2)北洋政府设于海军各舰艇,设于各舰者为舰长的副职,军阶为中、少校或上尉级;设于各艇者为艇长的副职,军阶为中尉级。
官署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设侍部、郎中、从事等官。入北京后,各增设尚书一人,侍郎、从事数人,多以明朝降官充任。
即“中散大夫”,隋朝讳忠字,故时人修墓志时改中散大夫为此。
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