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社局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太常寺,设太社令为长官,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
官署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置,属太常寺。《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疏:“群姓谓百官以下及兆民,言群姓者,包百官也。”《白虎通·社稷》作太社。主官为太社令,掌太社祭祀之事。南宋初缺,绍兴十九年(公元1149年)始任韩彦直为太社令。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属太常寺,设太社令为长官,掌以时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
官署名。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置,属太常寺。《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疏:“群姓谓百官以下及兆民,言群姓者,包百官也。”《白虎通·社稷》作太社。主官为太社令,掌太社祭祀之事。南宋初缺,绍兴十九年(公元1149年)始任韩彦直为太社令。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列传》: “延昌(512—515)末,(成轨)迁中常侍、中尝食典御、光禄大夫,赐始平伯,统京染都将。”
即罚款,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战国时秦国行施,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一般分为赀一盾、二盾、一甲、二甲四级。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简任职技术人员:一、现任或曾任简任职技术人员经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 二、现任或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部经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三国魏置左右中牧官都尉三人,第六品,隶属于太仆,主管边郡苑马。属官有司马各一人,晋改称左右中典牧都尉。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置,左、右各二员,分隶门下、中书两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691)各增为五人,后至六人。从七品上,为士人清选。宋太宗端拱元年 (988) 改左、右司谏,南宋孝宗淳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勋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武官名。属“骁骑营”,掌分辖营兵。参见“骁骑营”。
官 署名。北齐置,设丞。掌清商音乐 (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 及乐队、歌舞演员。隶太常寺太乐署。隋改置“清商署”。官署名。北齐置,掌清商乐。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
即“兀刺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