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长官的官署。《汉书·朱博传》:“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史者,使者行部还,诣治所。”注:“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
明代五军附属营之一。设坐营官一人,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舍人。共分四司,每司设把总一人。
官名。清朝太监官职之一。品衔各有不同。以七品充任者为“执守侍”衔,八品者为“侍监”衔,亦有以无品级太监充任者。宫内各处、各园、行宫、陵寝及内务府掌仪司、营造司、敬事房等机构均设,掌率所属太监承应差事。
满语官名。又作“美凌厄真”。意为“围肩之主”。或 “两肩之主” 。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编立八旗,每旗设一固山厄真,又设左、右梅勒额真各一人以佐之。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官名。清朝銮仪卫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定额十八员,俱满缺。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
官名。明朝置,为武臣职,位总兵下。无品级,无定员。皆以公、侯、伯、都督充任。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与主将同守一城为协守。出征时,总兵官总镇正兵,副总兵分领奇兵。武官名。明置,为总兵的副职
官名。唐中宗景龙三年(709)始置,三都、六府各置一至二员,正七品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诸州各置一员,上州从七品下,中州正八品下,下州从八品下; 旋省。肃宗上元二年(761)复置,德宗贞元十
官署名。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光绪九年(1883)设。掌管南北洋海防之事。凡长江水师、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购置轮船、枪炮、弹药,创造机器、电线、铁路及各省矿务诸事,均属焉。光绪二十年后改
官名。清朝衍圣公所属之职官,负责孔庙之守卫事。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清朝在孔子墓地设林庙守卫司百户,负责守卫孔子林庙墓地,品秩相当卫守备。见《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