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院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
即太子太师、太傅、太保。
“小宗师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即“法制院副使”。
官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帘子库之主官。掌库事。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
官名。北魏置。亦称行台吏部郎中。《魏书·裴延儁传》: “高祖南伐,(裴夙)为行台吏部郎,仍除征北大将军穆亮从事中郎。”职掌略同“吏部郎”。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一员,正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河渠署”。
见“治中”。官名,汉置,也简称治中,为州佐吏。在司隶校尉则称功曹从事,在其他十二州则称治中从事,掌州选署及文书案卷众事。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郡》。其后,晋和南朝梁沿置。见《晋书·职官志·州》、《隋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元、明、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详“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