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司左审刑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供应祭祀的鸡牲及呼告国家祭祀的时辰。《周礼·春官》: “鸡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掌共鸡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呼旦以叫百官。凡国之大宾客、会同、军旅、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提举,意思是“掌管”。元代有许多名称不同的提举司,如兵部所属的大都陆运提举司,工部所属的织染人匠提举司等,皆设提举,或为该司长官,或为副贰之职。见《元史·百官一
犹言中军北大营。《汉书·王莽传》:“令中军北垒居高寝。”“大司马董忠养士习射中军北垒。”
明清荫监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官荫而得入国子监读书者。明初因袭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成化三年(1467)定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云南、四川有土官生
官名。负责击鼓,《后汉书·文苑列传·祢衡传》:“(曹操)闻衡善击鼓,乃召为鼓史……鼓史何不改装?”《世说新语·言语》作“鼓吏”。
官名,西汉置,属卫尉,掌旅贲卫士,以备非常。东汉省并公车司马令。旅:众也。贲:奔也,言为奔走之任。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战国秦置。主管某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官长。《后汉书·南蛮传》:“ (秦惠文王)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官名,战国时秦置,为掌管一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长官。《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巴郡南郡蛮》:“及秦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职务未详。低于*掌率,高于*尽管。又曾置“京畿统管”,专治天京内政事。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李春发曾以忠诚二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
官名。简称典属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设满洲五人,蒙古四人,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设满洲二人,蒙古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