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衔
官制用语。唐、宋兼御史台官,称宪衔。唐朝后期,始授御史台兼官,以示优崇。宋朝分兼御史大夫,兼御史中丞、兼侍御史、兼殿中侍御史、兼监察御史五等。以授武臣、宗室及禁军将校。通事舍人、内殿崇班以上武臣,初除即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以上及初除军头等军职,经恩加兼监督御史,再经恩则依次迁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制用语。唐、宋兼御史台官,称宪衔。唐朝后期,始授御史台兼官,以示优崇。宋朝分兼御史大夫,兼御史中丞、兼侍御史、兼殿中侍御史、兼监察御史五等。以授武臣、宗室及禁军将校。通事舍人、内殿崇班以上武臣,初除即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以上及初除军头等军职,经恩加兼监督御史,再经恩则依次迁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即“吐蕃等处招讨使司”。
《旧唐书·职官志二》记尚书省左右丞的职掌之一是:“御史有纠劾不当,兼得弹之。”此为唐代以行政长官监督监察机构的措施,使监察制度更趋完善。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名。即太子右司御率。
官名。①南朝宋置。明帝定后宫九品官时,依宫号不同设有紫极房参事、宣融房参事,官四品;景德房参事、采蓺房参事,官五品,均无定员。掌铨选人士。②北齐都水台设参事十人,与使者共管诸津桥事。又据《宋书》卷18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为辅佐之臣,典致时奥,赤炜颂平,考声以律。见《汉书·王莽传》。
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货殖列传》记“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督道”为秦时仓名,见陈直《史记新证》。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中书门下,设守当官一人主之,掌勾销公事文簿。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又称“寺人”或“内竖”。周朝置。未成年的近侍小臣,掌内外之令的传达。《国语·晋语四》:“文公之出也,竖头须,守藏者,不从。”韦昭注:“竖,文公内竖里凫须,公出不从,窍藏以逃,尽用以求纳公。”《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