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统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品未载。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正六品,掌太后印玺。
官名。汉代将军所属有长史。《三国志·魏书·袁绍传》记韩馥为冀州牧,以耿武为长史,是汉末至三国魏,州亦已有长史。至晋代,州刺史带将军者,其军府之制渐次形成,长史为州军府的上佐,掌理军府政务,多带州治所的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委任官低于特任、简任与荐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如各部科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抚西、抚南、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东将军。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属光禄寺,秩从五品。十五年(公元1278年)并入有关机构,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复置。掌收济宁等处田土子粒,以供酒材。设令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监临之;下设
官名合称。十六国北燕置。冯跋以其太子冯永为大单于,置前、右、左、后四辅以协助处理军政事务。
官名合称。南朝宋以称建武、振武、奋武、扬武、广武等五将军,南朝陈以称智武、仁武、勇武、信武、严武等五将军。详见各条。
官名。战国秦置。汉沿置。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地方行政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南郡宋腾谓县、道啬夫、。”《汉书·百官公御表》: “县有蛮夷曰道。”《汉旧仪》: “内郡为县,三边为道。”参见“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