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阙
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即官员授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登记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
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即官员授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登记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
官名。魏晋南朝秘书、著作等官署多置。魏、晋八品,后不详。官名。见“主图令史”。
官署名。金朝属礼部。掌发卖汤药的慈善机构。长官为令,秩从六品。下设直长、都监等官,秩正八品、正九品。曾设丞一员,后罢。官名,金朝置。掌修合发卖汤药。其官有令、直长、都监。属尚书礼部。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即“屯田清吏司员外郎”。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侍卫左右及宿卫,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属下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韩非子·内储说上》: “宋崇门之巷人服表,而毁其瘠,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② 中士、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 “适士,
金朝管理内府段匹(绸缎布匹)的机构。属宣徽院。世宗大定二年(1162),从内藏库析出。设都监、同监领库事,秩正九品、从九品。有本把十二人,知书二人。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南京兵马都总管府长官,多以南京留守兼任,以朝廷大员为之。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门下省置,掌有关章奏之事,以本省属吏领之。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宋史·职官志一》说:“门下凡分房十……曰开拆房,曰章奏房,曰制敕库房,亦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