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将作监

将作监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左、右校及甄官署。掌营缮宫室宗庙城门东宫王府诸中央官署及京都其他土木工程。宫外营缮及重大工程须奉皇帝制敕,小事奉省符即可。唐朝增领中校署及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阳、伊阳诸监。其长贰或称将作大匠、少匠,或称将作大监、少监,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定名为将作大监、少监。高宗龙朔二年(662) 曾改名缮工监,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又改营缮监,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土木修缮之职归三司修造案,本监仅掌祠祀供省牲牌、镇石、炷香、盥手、焚版币等事,置判监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恢复职掌,主管城壁、宫室、桥梁、道路、舟车营缮修造之事,出纳籍帐,上于工部。设监、少监为长贰,有丞、主簿等佐官,领修内司、 东西八作司、 竹木务、 事材场、 麦��场、 窑务、丹粉所、作坊物料库第三界、退材场、帘箔场。徽宗宣和五年(1123),罢营缮所归之。南宋初并归工部,高宗绍兴三年(1133)复置,设丞主持,十一年设长贰官。孝宗隆兴(1163—1164)初,宫室无所营缮,职务简省,百工器用属工部所辖文思院,本监唯置丞,乾道(1165—1173)以后,营缮之职多由府尹、畿漕分任,本监长贰丞簿并置,用以安置久任台省官及郡邑有声望者,号为储才之地。辽朝为南面官署。元有“将作院”,掌宫廷服用、饰物制作,营缮之职则归工部。元末朱元璋曾置“将作司”,明初亦并工部。③官名。隋、唐为将作大监的省称。宋朝置为将作监长官。初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为职事官,从四品。辽亦置。参见②。


官署名。隋改将作寺为将作监,掌营建等。统左右校及甄官署。见《隋书·百官下》。唐宋辽皆沿其制。唐代将作监,设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下。掌土木工匠之政,总左校、右校、中校、甄官等署,百工等监。左校署掌梓匠之事;右校署掌版筑,涂泥、丹垩、匽厕之事;中校署掌供舟车、兵械、杂器;甄官署掌琢石、陶土等;百工等掌采伐木材。见《新唐书·百官三》。

猜你喜欢

  • 屯田曹郎中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 芙蓉府

    指幕府。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地方长官的幕府,都称芙蓉府。唐朝刘禹锡《送陆侍御归淮南使府五韵》诗:“归路芙蓉府,离堂瑇瑁筵。”参看“幕府”条。

  • 温侯

    封爵名。东汉末年吕布被封为温侯。《三国志·魏书·吕布传》:“允以布为奋武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共秉朝政。”

  • 胡(忽)鲁勃极烈

    官名。金置,相当汉族官制中的统领官。胡鲁,也写作“忽鲁”。见《金史·百官一·序官》,参看“勃极烈”条。

  • 司直郎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六品,掌弹劾纠举。不常设。又置为内官散官,以授从八品宦官。

  • 空衔前锋校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八员,左、右翼各四人。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选充。佐前锋参领掌分辖营众。

  • 平东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贺齐任之,统兵征伐上饶等地。见《三国志·贺齐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三国志·吴书·贺齐传》:“名帅尽禽,复立县邑,料出兵万人,拜为平东校尉。”

  • 牛加

    官名。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命官,有牛加、马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

  • 除拜

    官制用语,即除故官,授新官。《后汉书·杨秉传》:“七年,南巡园陵,特诏秉从……及行至南阳,左右并通奸利。诏书多所除拜。”

  • 土司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