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见“十雄将军”。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征伐。《后汉书·陈俊传》:“其秋,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别击金门、白马贼于河内,皆破之。”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陈俊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官名。汉朝郡县的佐吏,为户曹的副职,助户曹掾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魏、晋多沿置。《后汉书·朱乐何列传·乐恢传》:“后仕本郡吏,太守坐法诛。”注:“《东观记》京兆尹张恂召恢,署户曹史。”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兼掌西北诸部军民。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隶下大夫掌蛮隶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
官名。金置,见“书画局”。
官署名。辽置北面边防官,置于边防诸军。一为南面军官,置于南面诸军。设官则同,有某军都指挥使、某军副指挥使、某军都监、掌统所部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