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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郎

官名。西汉武帝时常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掌收发文书章奏庶务,后渐成定制,成为中朝常设官职,员四人,一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主羌夷吏民,一主户口垦田功作,一主钱帛贡献委输,分隶诸曹尚书。东汉置三十六员(或说置三十四员、三十五员),分隶尚书台六曹尚书,分曹治事。百官章奏由八座收纳后,由尚书郎启封,面奏皇帝,事之轻重,可自酌情决定,并解答皇帝的质疑。皇帝成命经八座传达后,由尚书郎代拟诏令下达。其官缺,从三署郎中选年不满五十之孝廉,诣尚书台考试,每缺一郎试五人。初上尚书台任职称守尚书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一说初上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三年称侍郎,统称尚书郎。秩四百石,秩轻而职显权重,升迁颇速。其出任外官,初补县长,章帝后得补千石县令,甚至有赐迁二千石刺史者。魏、晋出居外朝,为尚书省诸郎曹长官,隶列曹尚书,分曹执行政务,奏对拟诏之职则移归中书。其职清美,凡政事须议者先由其立意,文书庶务则由令史、书令史等属吏处理。亦称尚书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或冠以朝名,皆可统称尚书郎。三国魏置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都官、骑兵二十五郎。西晋罢农部、定课,增直事、屯田、左士、右士、运曹,分民曹、中兵、外兵为左、右,分主客为左、右、南、北,凡三十五曹,设二十三郎分领之,或一曹数郎,或数曹一郎。东晋几经省并,最后唯置殿中、祠部、仪曹、吏部、比部、左民、驾部、度支、金部、仓部、库部、中兵、外兵、三公、都官十五郎。南朝宋、齐定置二十郎: 吏部、删定、三公、比部隶吏部尚书; 祠部、仪曹隶祠部尚书或尚书右仆射; 度支、金部、仓部、起部隶度支尚书;左民、驾部隶左民尚书; 都官、水部、库部、功论隶都官尚书; 中兵、外兵隶五兵尚书。梁增三郎: 虞曹、屯田隶左民,骑兵隶五兵。陈省二郎,或说为骑兵、虞曹。自晋以后,多不直接向皇帝奏对,其章奏由中书、门下转呈代奏,至梁始可不经转呈,径上皇帝。魏、晋、宋六品,梁吏部郎十一班,诸曹侍郎六班、郎中五班,陈皆四品、六百石。北朝可直接向皇帝奏报本职政务。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皆置尚书为长官,下设郎及令、长、给事中等员。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以尚书郎为诸郎曹长官,分隶六曹尚书。太和十七年定郎中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西魏置尚书十二部: 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计部、膳部、驾部、蕃部、宾部、虞部,各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北齐置郎曹二十八,郎中三十员: 吏部(二员)、考功、主爵郎中隶吏部尚书;殿中、仪曹、三公(二员)、驾部郎中隶殿中尚书; 祠部、主客、虞曹、屯田、起部郎中隶祠部尚书; 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都兵郎中隶五兵尚书; 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郎中隶都官尚书; 度支、仓部、左右户、金部、库部郎中隶度支尚书,六品。隋初改称侍郎,炀帝复称郎,为二十四司长官: 选部、主爵、司勋、考功隶吏部尚书; 人部、度支、金部、仓部隶民部尚书; 仪曹、祠部、主客、膳部隶礼部尚书;兵曹、职方、驾部、库部隶兵部尚书; 宪部、都官、比部、司门隶刑部尚书; 起部、屯田、虞部、水部隶工部尚书。然多冠以司名,不常有单称尚书郎者。从五品。唐朝定称郎中,冠以司名。历代因之。


官名。东汉尚书分曹办事,担任曹务的称尚书郎。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徐防传》:“防少习祖父学,永平中,举孝廉,除为郎。防体貌矜严,占对可观,显宗异之,特补尚书郎。”其后,魏晋南北朝、隋皆沿置,职事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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