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膳小底
役名。辽朝置。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充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帐杂役。掌膳食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亦称“尚食”。
役名。辽朝置。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充御帐、皇太后、皇后等帐杂役。掌膳食等事。例以著帐户充任。亦称“尚食”。
官名,汉献帝建安十九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主理曹,掌刑狱。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参看“理曹”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佐司水中大夫、小司水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水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高等法院分院”。
官名。北齐置,清都郡次官,从五品。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1、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宗主。也称渠帅、渠魁。详“渠帅”、“渠魁”条。2、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见《新唐书·百官三·都水监》。
官署名。清朝六部及理藩院、都察院、光禄寺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掌理督催诸司、署、处所办事项或应题应奏之件,皆须依照例限或分别规定期限办结,按月奏销。由本部堂官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属
杂号将军名,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时城中唯有八九千人,光武乃使成国上公王凤、廷尉大将军王常留守,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于外收兵。”
官名。西晋初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位三品。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名“田曹尚书”。官名。晋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