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司长官,掌贡赋货赂,以供国用。设太府上士以佐其事,领玉府上士、内府上士、外府上士、左府上士、右府上士、缝工上士、染工上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57
官名。南朝梁伯、子国置,掌同王国典书令。参见“典书令”。
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官署名。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学堂、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置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官名。北魏于缘边诸镇置,镇的副长官,佐镇都大将掌镇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左护卫改为金吾左卫,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皇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历朝帝王献给天神的奏章表文。又称青辞。每逢有关节日或遇天灾,在著名宫观建水陆道场时用之。由翰林学士或地方官起草,因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故名。祈晴、祈雨,皆用青词。多采用四六句文体。
满语官名。指“众武官举选为首者”,通译作“营总”。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宁东、宁西、宁南、宁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