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曹郎中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少府,掌宫中饮食事。东汉有四丞,秩六百石。晋属光禄勋,南朝宋齐属侍中,梁属门下省。北魏太官分尚食、中尚食。尚食属光禄卿,掌百官饮食;中尚食属门下省,掌御膳食。北齐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于置印花税处,员额五人。
官名。北魏道武帝登国元年(386)置。《魏书·官氏志》:“员六人,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除领禁兵宿卫外,有时也外出作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宿卫幢将为从七品,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还有“内幢
官名。王府属官,掌侍从游处,规讽道义。三国魏诸王各置一员,六品。晋朝、南北朝诸王各置一员,南朝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下。隋朝以皇伯叔昆弟、皇子为亲王,下置二员,从五品下。唐朝
吏名。从事笔译,设于州以上官署。辽道宗大康九年(1083),定译史迁叙等级。金制,役满一百二十个月,即可出职。元制,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可出职。蒙古人译史出职,较色目人、汉人高一等。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谋求禄位。《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 ‘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署名。即右骁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右骁卫。